各院🙋🏼、部、处室📯,直属单位:
接上海市民防办《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》要求🧑🏿🔧,为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💆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
2017年9月16日(周六)上午11:35时—11:58时🚴🏼。
二🙇🏽♂️、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
在全市范围(除浦东、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)
三、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
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上海市民防办组织实施,各区县政府组织落实🦜,各单位积极配合。
四🧑🦲、防空警报试鸣的注意事项
防空警报试鸣期间🤦♂️,学习掌握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✶,提高自身综合防护能力。
防空警报试鸣期间,请师生不必惊慌,保持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🤵🏼♀️。
保卫处
2017年9月16日
